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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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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六、加分政策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各类奖项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2分、三等奖加10分;地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3.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九级加5分,八级加3分。

4.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三级运动员加5分。

5.加分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网,下载填写《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单》,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寄至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徐嫣老师,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邮编:215411,联系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请注明“单独招生加分材料”,“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6.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若文化免试生所申请加分项内容与文化免试内容相同,则此项内容则不予加分。若有考生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七、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 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优录加分;

2.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普通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50)、B(40)、C(30)、D(20)进行换转。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理科考生以数学分排序(文科考生以语文分排序);艺术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美术加试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美术加试分、语文分排序;免文化考试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按照135分计入总分后与所有进线考生一起排序录取。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招生网报名
2月5日前 考生提交免试材料
3月20日前 考生提交加分材料
3月21日 文理类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地点:所属省辖市)
4月10日前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
4月23日 面试考生报到(地点: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4月24日 考生面试(地点: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4月底前 我院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5月初 我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历证书

我院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到我院面试时需交纳面试费60元/生。

十一、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对我院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邮政编码:215411

传真:0512-53940833

招办咨询电话:0512-53940813、53940832、53940833

投诉电话:0512-53940821

学院网址:http://www.wjxvtc.cn/

招生网:http://www.wjxvtc.cn/s/58/t/137/main.htm

十六、本方案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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