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编辑:

2015-07-23

八、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3月10日前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名单公示。(相关申请材料须于2月10日前寄至我校)
3月30日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20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月22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
4月25-26日 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4月28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4月30日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025-85864330,13301584266,13301584799

传 真:025-85864210

联 系 人: 张老师、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