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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业大学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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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二、专业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将面向江苏、山东、浙江、安徽、山西、河南、甘肃、贵州、四川、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江西等15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计划。

三、招生条件:

凡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录取规则

1、 对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2、 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3、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采取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采用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文、理科分别设定计划及划定录取分数线。

4、 学校对江苏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C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选择性计划不作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5、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按“等级级差”的方法进行排序,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6、 对江苏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二项必须合格;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7、 除江苏省外,其余各省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各省的具体要求。

8、 艺术、体育类考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美术类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排序,具体录取原则按各省对不同科类的要求执行。

9、 执行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 特殊情况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五、学费标准:

学费:按江苏省规定的公办专科院校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1500元/年

代办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毕业后由苏州市职业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电话:

0512-66507345,传真:0512-65213474,邮编:215104

八、网址:www.jssvc.edu.cn

九、考生须知:

我校从2001年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建立了具有弹性的学习制度和教学管理机制。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可提前毕业,也可推迟毕业,专科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我校学生住宿采取公寓化形式,公寓均为四人间,每间有独立的卫生间、洗漱间、书柜、衣橱、写字台、网线、空调,开通电话,同时学校提供统一配置的学生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供学生报到时自愿购买。学生入学时只需携带衣物和少量必须的用品即可。新生入住由校后勤服务总公司统一安排。

我校学生可以在第二、三学年下学期,按省有关文他规定,自愿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转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文凭。还可在第二学年报名参加“专接本”考试,通过者第三学开始在本校学习二年,合格者取得本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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