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描述和阐释事物
描述事物即表现事物的形态或状态,阐释事物即对事物的说明和解释。“描述和阐释事物”在考试时往往是题目的具体要求或任务。
描述事物的能力主要表现在观察的细致、全面,表达的准确、简洁;而阐释事物的能力则是在准确表达的同时,又表现为分析、综合、归纳、概括等理性思维的水平。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实际上就是指能通过思维过程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并使用简明、准确的政治学科术语予以叙述。
⑴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中学政治教学,绝大部分知识是以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形态呈现。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是中学政治教学的最基本的能力要求。
⑵能够利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理解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①所谓历史的观点和方法,就是在考察事物的特征时,加入时间的因素,即着眼于事物发展变化本身与引发这种变化的历史条件之间的联系,进一步认识这种变化的规律性及意义等。所谓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不能孤立地、静止地观察和分析问题。
②要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现象描述的是事物的外部表现和表面特征。本质指的是事物的内在联系。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要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仅要学会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现象,更要学会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⑶综合阐述或评论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对于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阐述和评论,不仅局限在某一模块的角度,还要注重政治学科中几个模块知识的综合运用。通过这种知识的综合,使知识体系本身得到充实和扩展,培养学生多角度、多侧面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从而提升学习效果。
4.论证和探究问题
论证在逻辑学中的含义是指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论述过程。而当这一过程在考试形式中出现,则主要表现为回答问题或完成题目要求的任务时论述和证明的能力。
论证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学科知识总体把握的程度;第二,答案组织的逻辑性和层次性。
探究,即对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探究问题的过程实际上是立论的过程,即对某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考试过程中,探究实质上表现为一种态度,是对未知知识研究的欲望,或对某些结论勇于提出新的假设。考试题目设置的情境往往是课本中未曾出现过的,要求回答的问题也可能是考生从未遇到过的,在这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究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反映出考生的综合学习能力,而且能够从侧面反映出考生追求真理、遇到困难不放弃、勇于挑战的意志品质。
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是高考政治科考试测量的重要能力。考生在回答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对知识体系的驾驭能力,语言组织的逻辑性、层次性水平,以及对相关问题的探究态度是体现考生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
⑴根据有关信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或者提出体现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问题
这一要求是根据新课程培养目标提出来的。考查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考查考生学习了多少知识,而在于考查考生自己获得知识、掌握和应用知识的能力与素质,考查考生对各种知识的迁移、整合和创新运用的能力,考查考生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
⑵综合使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获得的知识和方法,提出比较必要的论据,论证和探究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针对试题设置的具体情境,考生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从中得出多方面的要点,然后从这些要点中筛选出符合试题设问的内容,并将这些要点整理成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的结论,是考生实际掌握、理解和运用知识的外在表现,也是考生整体素质的集中体现。
⑶能用顺畅的语言、清晰的层次、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所谓顺畅的语言,是指回答问题组织答案时要立论明确,能够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准确描述思想政治学科领域所涉及的相关事物的基本概念、基本特征和基本观点等;能够准确运用相关的学科术语,对社会生活、自然现象等方面的有关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做出客观的叙述或说明。
所谓清晰的层次,就是组织答案的用语必须准确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能笼统含糊。
所谓正确的逻辑,就是在组织答案时考虑上下文之间的逻辑性,并有清晰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