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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一轮复习: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

2014-03-11

三、政治建构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确立:根据一届人大制定的宪法(1954年);

地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代表产生及组成:由选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

意义:奠定了政治建设基础、规范了政府与人民关系、昭示了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标志。

(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历史渊源: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是其合作的基础;这是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体系。

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政治协商

指导思想:1956年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82年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性质职能: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意义: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实行原因:基于国情决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

2.基本内容:国家统一领导;民族平等、团结;少数民族区域自治

3.法律依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五大自治区的成立:蒙、新、桂、宁、藏

5.意义影响: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调动了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