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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的关系是怎样的?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这个著名的物质定义中所讲的“客观实在”,概括了一切具体形态和具有不同结构的物质的共性。切不可把这种“客观实在”等同于我们经常提到的“客观存在”。
何为“客观实在”,根据列宁的物质定义,客观实在的内涵即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范畴。其外延是指除意识外万事万物的总和,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社会现象。意识以外的所有事物、现象都是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不管物质的形态。结构和属性如何干变万化,但其客观实在的属性却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不变的,因而具有永恒性和绝对性,客观实在性是万事万物共有的特性。
在说明世界的本质,说明物质和意识关系的时候,列宁把物质定义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世界是产生于精神。是人的感觉、思想或者某种虚无缥渺的“客观”精神体现呢,还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却可以为人们所感知所认识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呢?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列宁正是从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上,针对唯心主义的虚构和歪曲,作出了物质是“客观实在”的科学论断,指出“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惟一特性,从而堵塞了用感觉、心理要素和观念等等对物质进行“普通代换”的任何空隙。
列宁还指出:“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说明物质的客观实在具有可知性,是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
综上所述,客观实在是一个非常确定的概念,它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惟一特性,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我们日常所说的“客观存在”是既指一切客观事物的存在,也包括意识的存在。对象化的意识,即意识作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对于主体而言是客体,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例如,我们常说:“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思想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似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里的客观存在指的就是一种意识现象。而客观实在是不包含任何意识现象的。
客观存在的事物是具体的,多变的,易逝的,不同事物有不同的存在状态,不同的性质和特征,而客观实在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和惟一共性,是意识以外万事万物的共性,是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
唯物主义者所理解的客观存在同客观实在之间的区别,可以概括为,后者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存在,而前者是不依赖于“我”的个人意识而存在。前者的“客观”是相对于“我”的主观而言,是相对的,多变的;后者的客观是针对“人们”的主观而言,是绝对不变的。二者之间不仅有区别,而且还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客观存在的外延是万事万物的总和,包涵了客观实在的除意识外万事万物的总和的外延,由于二者都可归结为万事万物的总和,因而极易被混淆。
把客观实在混同于客观存在,在哲学上是非常危险的,极易被唯心主义钻空子。由于“存在”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存在主义者(唯心主义者的一种)以“存在”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他们认为,一切现实的东西之所以为现实,是因为“我的存在”,“排除了人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是不真实的东西,都会“陷入虚无”。不难看出,这种把个人的存在、“个人的主观性”当做一切存在的出发点,由此而推导出整个世界的存在的观点,是赤裸裸的个人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坚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必须批判诸如此类的唯心主义观点,切忌把客观实在等同于客观存在。
2.怎样正确理解哲学中的物质概念?
学生的抽象思维程度不高,根本不知道哲学物质概念下定义的思路,不知道应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中去规定物质的定义。
对于这一难点应从以下四点突破
第一,分清物质慨念的内涵和外延。马克思主义哲学将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物质的具体形态。
第二,弄清哲学上讲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物质结构理论中的物质概念不同,两者不容混淆。后者仅涉及物质世界中自然界这部分的物质具体形态的具体特性,具有暂时性,前者则概括了自然和社会在内的整个物质世界各种物质具体形态的共同唯一特性,具有稳定性。
第三,弄清哲学上讲的物质与物质具体形态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也不容混淆。前者指的是存在于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物质具体形态中的共同唯一特性,即客观实在性,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表现,除了有客观实在性这一共性外,还具有自己个别的特性。
第四,哲学的物质概念既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同时又要认识到它是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这两面缺一不可。
3.既然“生产关系只能由生产力状况来客观地决定,不能由人主观随意地选择,为什么又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根本原因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客观的,不仅生产力的发展是客观的,而且生产关系的变更也是客观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于生产力的水平及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生产力的状况要求建立相应的生产关系。
但是,生产关系是从人们的经济利益出发,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不可能为各阶级共同认可。不同的阶级、集团按照本阶级、集团的利益,主观上总是希望生产关系能符合自己的要求,所以他们在主观上就要选择生产关系。中国自1840年以后,地主阶级、农民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都试图选择一种社会制度以保护本阶级的利益。当然,无产阶级也在探索、在选择。
主观选择能否成功,关键在于主观愿望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趋势,是否符合本国所处的内外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自觉地认识、掌握了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地分析中国国情及世界环境,认定中国可以不经历资本主义阶段,而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社会发展历程,同样是客观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取得成功,这只是体现了主观选择的科学性,体现了主观选择与历史发展客观性的统一,绝不意味着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主观选择的结果。
4.意识为什么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对于这一难点的突破既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又对学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这一难点应从以下四点突破。
第一,明确“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身含义。
所谓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是指人们的意识可以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不仅可以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可以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重要表现。
第二,理解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原因。首先,从认识的对象即客观事物本身看,它有相对静止的一面,同时它的现象和本质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为人们正确认识现象和本质提供了客观可能性。其次,从认识的主体——人类来看,既有日益完善的思维器官人脑,又有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可以透过现象,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形成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再次,从认识的基础——实践来看,实践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而实践总是不断发展的,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的认识能力也随之不断地提高,人们的认识越来越符合发展的实际。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
第三,从教育意义上讲,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早已被人们的实践活动所证实。既然人类在实践活动中能够取得成功,达到预期目的,那就说明原有认识是符合客观事物性质、状态、规律的,证明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
第四,对“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含义要有正确认识。①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不等于人们的意识都是一样的。不同的人对同一客观事物的反映是有差别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如此。对同一事物的反映不同,但又都是正确的。②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不等于说每个人的意识随时随地都是正确的,相反人的认识受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会出现正确与错误的差别。③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并不意味着处于特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可以将一切客观事物认识穷尽,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每一时期的人们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但他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加深。
5.怎样把握“主观能动性”、“意识能动性”、“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三者之间的区别?
(1)“主观能动性”是指“想”和“做”。想是认识世界的能力与活动,做是改造世界的能力与活动。“主观能动性”既包括“意识能动性”,也包括实践活动,而且这两项内容密不可分。
(2)“意识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动地通过实践反作用于客观世界。可见,第一,意识能动性不等于主观能动性,它仅限于“想”,不包括“做”,属于意识范畴;而主观能动性除了“想”,还包括“做”,包括实践。意识能动性虽然体现在做即实践中,但实践不等于意识的能动性。第二,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是意识能动性的表现之一,所以,也不能把意识能动性与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等同起来。
(3)“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是指以意识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为现实,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它既不等于意识的能动性,更不等于主观能动性。
上述分析表明:“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属于“意识的能动性”,“意识的能动性”属于“主观能动性”,后者比前者的外延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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