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免试资格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公管旅游司法大类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根据招生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工作要求持相关证件提出申请,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报考院校审核批准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