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23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第二十条 根据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学费为10000元/年·人。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加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的帮助。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电话:(0312)5073111
学校网址:http://www.hicc.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hicc.cn
电子信箱:hicczs@hbu.edu.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于2016年4月5日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河北高考资讯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