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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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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二、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2014年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四、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1. 面向生源省招收2014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 外语语种:英语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确定专业原则:以志愿优先。

5. 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生源省(美术类)联考,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8. 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9. 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0.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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