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4-08
五、测试(综合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1日(周六)上午9点—11点30分
2、笔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为一卷式闭卷考试方式,分文、理科进行,文科考生主要考察语文、数学及文科综合素质,理科考生主要考察语文、数学及理科综合素质(语文、数学分别以中学语文、数学为基础,着重考察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思维能力;文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理科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生自然科学方面综合素养和知识面)。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时间为2小时30分钟。
(2)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分数线。
4、测试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2日前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各级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成为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测试合格考生。
六、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一)参加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的考生,经考试确定为合格考生且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指定的志愿栏填报贵州大学志愿者,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统称一本线),学校将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高考成绩在所在省份同科类一本线上的考生,可在贵州大学投放其所在省份的招生专业中任选。
(三)若考生填报的专业为今年实行大类招生改革的专业,录取时只能按相应专业所属的专业大类录取,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四)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五)各省计划将根据校考合格生源的情况予以调整。
七、监督检查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材料准备,提交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292118。
八、本简章解释权由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88292496 传真:88292075
2016年贵州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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