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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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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4

六、单独招生成绩评定

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即:单独招生总分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最高分为 5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3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4月中旬下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为300分。

(二)专业测试成绩(最高2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4月中旬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最高分为200分。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测试成绩,特长分最高计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2.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3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计分。2013年7月1日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该证书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中级以下计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4.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3年7月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3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2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2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在评审现场,经评审小组认定体现考生特长但未能区分等级的其他项目,按一项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30分计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七、单独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2016年4月下旬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上公布,考生可于4月下旬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查询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单独招生总分三项成绩。

八、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2016年4月下旬,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gxeea.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测试的专业一致。

九、单独招生录取(注:如与广西招生考试院下文有冲突,调整后上报招考院审核为准)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同一专业的专业测试,凡是未参加其专业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3、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十、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2016年5月中旬,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公布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6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或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6年6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寄发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十二、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2016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3月下旬~4月上旬 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www.gxeea.cn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4月中旬 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4月中旬 上午考生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专业测试。
下午考生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4月下旬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公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单独招生成绩。
4月下旬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www.gxeea.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5月上旬 网上录取
5月中旬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www.nnzyjob.com公布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6月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单独招生咨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ncvt.net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址:www.nnzyjob.com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四、本章程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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