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3-11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613530),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浙江中医药大学不予录取。
(三)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四)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电话:0571-86613520(招生办公室)、0571-86613087(体育部)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水平运动员栏目!
标签:高水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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