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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第二批普通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4-08-02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则被视为放弃征集志愿处理。

12.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3.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4,38627819(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47(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一)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艺术类投档办法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院校若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投征集志愿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B类(艺术类)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含普通类、美术类和音乐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FJ.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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