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资讯

2014年宁波大红鹰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3-11

序号类别竞赛(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计分备注

1学科竞赛类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含)20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10

2科技创新类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及电脑制作等大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含)20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10

3语言文学类正式出版文学专著20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全国性中学生作文比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含)20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10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者10

4体育特长类省体育局审核批准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20集体项目须是主力队员

中学生体育赛事全国性比赛前三名20

全国性比赛4—6名15

省级比赛前三名15

省级比赛4—6名10

5艺术特长类中学生器乐、声乐、绘画、书法赛事全国性比赛前三名20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全国性比赛4—6名15

省级比赛前三名15

省级比赛4—6名10

音乐、书法、美术、舞蹈水平等级八级以上(含)20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120分)=面试成绩(100分)+素质特长(20分)。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批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五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

10%40%50%

第十六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标签:高考资讯

免责声明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