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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历史考试重点: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2012-10-18

2013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威廉希尔app 高考频道编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3高考历史必背考点,帮助大家备考。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权力法案》的制定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后,英国议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约束国王的作为。将议会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力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它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而使议会治理国家的权力增强。随着议会的不断立法,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688年,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在秘密的小房间开会,“内阁会议”开始出现。18世纪初,责任内阁制正式形成,华尔波尔成为英国第一任首相。内阁名以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负责。内阁首脑是首相,由获得执政地位的议会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首相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决定国家重要政策。内阁成员是政府各部大臣,集体负责,与首相共进退。

如果议会对政府不信任,内阁就要垮台,或者首相可以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特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的混合物。它以议会内阁制为核心,以两党制、常任文官制为主要特点。国王不仅远离至上权力,“临朝不理政”,而且游离于党派政治纷争之外,无权废除任何法律。真正掌握国家实权的是现代代议制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