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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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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4

十二、录取成绩计算及成绩发布

(一)录取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总和。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

(二)录取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发布。

十三、招生录取规则

(一)我院分类考试录取按照《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

(二)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三)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四)学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预录取结果查询:4月18日后,考生可登陆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网查询。

十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或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考生在分类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园区淮海大道1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邮编:230011

2.联系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62516136

3.传真:0551-62516136(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4.网址:http://www.cmoc.cn/E-mail:k2516136@126.com

5.招生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6.招生QQ群:247027416

附录: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月10日 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进入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2 3月1日10:00至4日16:00 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
3 3月20日 9:00—11:30 文化素质考试
4 4月15日 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备工作。
5 4月16日至17日 通过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准考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6 4月18日至24日 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7 4月25日 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8 4月28日至29日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9 5月 完成录取工作,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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