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恋爱手记我曾经尝过恋爱的滋味

2012-10-31

鉴于大家对大学生活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2恋爱手记我曾经尝过恋爱的滋味”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2恋爱手记我曾经尝过恋爱的滋味

十八岁那年,我正读高三,大好年华,人生这初,要应该有一番凌云状志,然而我却陷入了迷茫之中,茁茁的思素,化作白发,标榜于我少年无忧的头上。

在高三那枯燥无味,紧张的年代,大家都在有意无意的寻求刺激,谈女人便成为我们男寝室里公认最受欢迎的话题,也是我们这乏味生活中最好的调味品了。

我虽心有伊人,却只能作为大家在寝室的笑料,究其因,一是因为胆小,二是因为没我,囊中空空,没有面包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我当然晓得老爸临行时告诫我不要出去玩,尤其不要和女孩子,他的理由是那需要钱,当然分给我的钱除去生活费这外是没有足够资金供我来恋爱的(所以他很放心)这一点他们比我更明确。寝室里的难友们在情场上屡败屡战,也不由得不佩服,不由得不听他们的调令,不由得边就被他们给我“拍”上了,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在他们多次怂勇下,我信笔涂鸦,一纸笔墨,却也是真心的。我很自卑,真的,因为我就没有抱有任何希望。些之谓自信不会成功,就权当一纸笑料罢了。

她认可了。

我被小丘的利箭射中了。那天同她上楼梯时,不知是兴奋,紧张,还是心悸,我竟摔了一跤,边滚带爬,撞倒了一提热水壶的女孩,只听“砰”的一声,我的爱情一炮打响了。

自然也印证了我老爸的那句话,给那女孩子买了一热水瓶胆花去我近两天的生活费。

女人觉得有人喜欢自己,那是一种荣幸与骄傲,男人也一样。十年来,第一次拿起镜子,看了近半天,最后得出一结论,原来自己还挺帅的,一米七五的个头,比一般的男孩更具有先天优势,想来也难怪有女孩子喜欢!大笑两声——哈哈!

班主任对早恋一事极为敏感,我想,对些事极为敏感的人,一定是经过早恋训练出来的,或是心理脆弱经不起早恋打击的人。所以我向来是很藐视他们的。为了逃避猎人的追捕,我们转入地下活动——疯狂的写信。递信时,偷偷摸摸的,像极了做贼,或许这就叫初恋的感觉。初恋就好像那有良知的惯偷,偷了却也知害羞,怕被别人撞见;不偷又撩不住似的!

一期下来,我颓然,成绩直落千丈,于是新年一开学,便痛定思痛,发誓努力读书不谈恋爱,去尽烦恼丝,从头开始!然而众生莫不惊艳我的光头了。她们没有弟光头的历史,光头对她们来说充满了神秘和诱惑。我就好像了脱光了衣服的女人,男人们争先恐后好奇的观看,我知道他们是冲我头上的光亮度和光滑度来的,但是令人气愤的是,校长竟来找我谈话,居然说我剃光头乃是吸引火力,说我扰乱学校秩序,说我思想不端正……我不服,顶撞校长,被记大过一次而告终。悲呼!

“光头事件”之后,我在众师的地位低了一等,心里恨恨的,学业更不以为重,既无心读书,又没了她的安慰,我失魂落魄。午夜为她醒来只见窗外白森森的光照在我床头。我满眼潮湿,轻哼陈星的歌“我寂寞,谁来问,在每一次梦醒时分,我轻唤你的名字,又变成伤心人……”为些,也应日记里新添了一笔:“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单相思。”

再一次相约于日下,我的头发已长齐了。看着削瘦的她,我满心愧疚。她说:“你瘦了!”我说:“你也一样!”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到地上,嘀咕有声。看着满地斑驳的树影,我不敢抱她。

时光匆匆溜走。转眼间,高考(Q吧)也就过去了,一切都出于老父意料之外,我爱得一蹋糊涂,也考得一蹋糊涂。

十八岁,我寂寞,我愚昧,我孤独,我愤怒。十八岁是莫名其妙的年龄。我哭过,我爱过,我恨过。但是我还是心存感激,在悲悲喜喜之中,我得过,也失过。人世间的种种,我开始经历。山啊,水啊,我要看!风啊,雨啊我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