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大学生恋人在双方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金坛市金城镇调处中心请求调解,女大学生的父母提出分手并索要5万的“分手费”或者是50万的“结婚保证金”。
据悉,男方和女方现在均为在校大学生,女大学生是金坛本地人,在外省读书。而男大学生在本省读书,是外省人,两人经过网络聊天后双方互相认识并产生了好感,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现因双方感情上出现了问题,女大学生在情绪冲动下自割手腕,幸好及时发现,在紧急治疗后脱离生命危险。
女大学生的父母认为男方在感情上不忠,且没有尽到应尽的照顾义务,致使女方自割手腕身体受伤,并荒废了学业,竟然为了异地谈恋爱连考试都不参加。故代其女儿提出分手要求并索要5万元的“分手费”,如果男方还想和其女儿继续谈恋爱的话,则须给其50万的“结婚保证金”。男方父亲则认为女方割手腕是自己的行为,与男方无关,另外双方是自由恋爱,所造成的后果不应由其方承担。拒绝给付女方“分手费”和“婚姻保证金”。
金坛金城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首先平复了双方激动的情绪,经过耐心的说服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男方父亲允诺给予女方“因割腕行为的医疗费、营养费损失”以适当的经济补偿。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分手费”或“结婚保证金”都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而大学生应以读书为重,不能沉溺于谈恋爱特别是网恋,以至于荒废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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