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大学毕业生就业人数过半

2012-07-26

【编者按】 截至6月30日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53.56%,同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

7月25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自治区五级上报统计结果,上半年,自治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

全区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29.24万人,完成预期目标计划的73.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36万人,完成预期目标计划的67.3%;全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6.99万人(次),完成预期目标计划的68.5%。

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的高校毕业生,今年,自治区目标力保近7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目前,就业率已达53.56%。

该厅就业促进处相关人员介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实效的相关政策将继续贯彻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技能水平的促就业方式,将继续开展。

统计分析显示,目前,实现就业的人员中,到个、私企业就业的人员比例偏低,占41%,灵活就业人员居高不下,占61%,就业稳定性不强。

下一步,在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方面,自治区将进一步着眼实处,为基层就业、锻炼的发展前景增加砝码。

加大力度解决“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大学生的就业“出口”问题,比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招考招聘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目标使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率不低于80%。

对于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将通过激励机制调动见习单位吸纳见习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力争见习期满留用率不低于30%。同时,为各基层服务项目、公益性岗位和见习期满大学生推荐就业岗位,适时举办专场招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