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面试的公告

2012-07-12

【编者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实施方案》(内组办字〔2012〕41号)和《乌兰察布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乌组通字〔2012〕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通过笔试的大学生村官考生进行面试、、、具体详情请进入威廉希尔app 大学频道

乌兰察布市选聘大学村官面试(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实施方案》(内组办字〔2012〕41号)和《乌兰察布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乌组通字〔2012〕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通过笔试的大学生村官考生进行面试。

一、组织领导

乌兰察布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由乌兰察布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保密、回避的原则。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集宁区幸福大街24号,联系电话:0474-8241651,8320017。

(一)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17日-18日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报考定向的考生需提供由现家庭所在地行政嘎查村、苏木乡镇和四子王旗三级共同出具的现家庭所在地证明)、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材料。

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有关资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等考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察

主要通过函调和实地考察为主,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携带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有关表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