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出台7项措施4项政策建设现代大学制度

2010-12-17

教育部网站今日发布《北京师范大学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七项改革措施和四项配套政策,旨在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健全科学发展保障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与政府、社会监督并举的体制机制。  

方案明确了北京师范大学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和决策机制,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健全科学发展保障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与政府、社会监督并举的体制机制。

该实施方案的阶段目标如下:(1)做好大学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确立与学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2)深化行政管理的大部制改革和学科资源整合的学部制改革,加强各类学术组织在学校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3)通过共建平台建设,吸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探索资源薄弱型研究型大学拓展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水平的新模式。(4)围绕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7项办学自主权限,开展试点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配套管理制度体系。(5)推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有机结合和规范运行,从内部管理体制上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创新举措、提供案例、推广经验。

为了做好这项试点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出台了七项改革措施和四项配套政策。  

    这七项改革措施是:(1)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制度建设成果进行比较研究,向校内外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并完善章程,报学校党委批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章程规定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清理,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规范大学治理行为。(2)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试点,建立科学精简、权责明晰、运行顺畅、强化服务、优质高效的机构和职能体系。(3)以教育学部为试点,理顺学校与各建制性学术机构以及相关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搭建以学科为基础的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运行高效的学部制实体单位布局。(4)推进各项办学自主权在大学的落实,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现代大学制度要求。探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务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学科建设、学术事务中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包括人事管理、质量保障、科研评价、资源配置、资金筹措等方面与现代大学制度相匹配的制度体系。(5)深入研究借鉴发达国家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组织创新的实践,研究以校、院两级管理为基础,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与基层组织创新的方法、途径与措施。(6)创新高等学校与其他资源主体合作共建的模式,探索高校发挥学科人才优势,与各类资源主体合作办学、联合科研、协同服务,建立健全高校民主管理体系,通过设立理事会形式,吸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实现资源拓展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7)重视案例研究,如以珠海分校、教育学部、共建机构等为个案汇编“体制改革试点成功案例集”,提高改革试点成果的推广价值。

四项配套政策是:(1)在教育学部、部分学院和研究院(所)开辟试验特区,在经费支持、资源配置、人员聘用、业绩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在昌平沙河高教园区新校区为改革提供试验空间。(2)研究制定学校“十二五”规划,将其作为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全局、保障学科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并作为重要专项统筹设计和实施。(3)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尽可能为试点单位下放办学自主权限,加大对部属高校基本建设支出拨款占总拨款的比重;改变主管部门直接控制学校人员编制的办法,以经费间接调控学校人员规模;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设置行政管理机构方面给予充分的自主权力。(4)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对攻坚难度大、风险成本高、应用范围广的改革,进行科研项目或建设项目立项,给予一定的规划指导和经费支持。

方案称,为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展开,北京师范大学从组织和经费上提供了保障措施。(1)党委书记担任改革项目的负责人,重要职能部处负责人和试点单位负责人参与,参与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的专家、高等教育专家、行政管理专家以及大学管理者提供咨询,学校政策研究室协调实施。(2)学校将该项目列为课题专项或改革专项,从“985工程”建设经费中给予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