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就业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疆2012:5大措施用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一文,供大家参考!
新疆2012:5大措施用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2010年新疆出台了五大措施。自治区将采取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提供就业岗位、安排见习岗位、给予培训补贴等五大措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新疆户籍的农村家庭、城镇贫困家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毕业生技能培训的各培训机构将获得职业培训补贴,先行核拨60%的培训补贴,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核定,拨付剩余40%培训补贴。
对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条件,政治素质好、短期培训后能胜任幼儿园和小学汉(双)语教学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自治区将其纳入定向免费学前和小学汉(双)语师资培训。各地、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在县市学前和小学汉(双)语教师年度实际需求,制定定向用人计划和培训方案。培训费用按人均3500元标准,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从自治区安排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