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佛山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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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佛山出台扶持政策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佛山市政府近日发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和见习期间的本届高校毕业生,将获得政府资金补贴。

通知规定,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就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与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本市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通知明确,本届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可获得每月不低于9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补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单位所在的区就业专项资金共同提供。对于等级失业半年以上的本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708元的临时生活补助。

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补贴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全市应届毕业生达3万人,就业率达到80%。

佛山市劳动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