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武汉出台新政鼓励创新人才离岗创业

2012-12-13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武汉出台新政鼓励创新人才离岗创业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武汉出台新政鼓励创新人才离岗创业

 有志于创业的创新人才,可以安心地放手闯一把,我市出台新政为他们“撑腰”。根据昨日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意见》,创新人才离岗创业可享受3年保护期,保护期内,原单位为其保留各项主要待遇。

建设国家创新中心,是我市实现国家中心城市宏伟目标的重要支撑。我市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努力建设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国家队”。根据《意见》提出的“两步走”计划:到2016年,武汉科技综合竞争力雄踞全国城市前三位,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到2020年,武汉成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创新中心。

瞄准上述目标,我市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延伸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部分政策,出台创新创业型人才激励制度等一系列新政。

新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立志创新创业者拓展自由空间:允许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创新人才离岗创业,对离岗创业人员给予3年保护期。保护期内,其原有身份和专业技术职称予以保留,原单位不得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原单位较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的,应允许符合岗位竞聘条件的离岗创业人员回原单位参加竞聘上岗。本文来源:http://chuangye.yjbys.com/

同时,我市还允许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在职创业和到企业兼职,其收入归个人所有。

获国外专利最少补贴3万元

我市还将加大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申请国内外专利、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软件着作权:对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5000元补贴;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每件补贴10万元;对获得上述国家和地区以外的外国专利,每件给予3万元补贴。

第一步 到2016年,武汉科技综合竞争力雄踞全国城市前三位,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第二步 到2020年,武汉成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创新中心。

鼓励职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我市也将试点新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技术转移方式将职务技术成果转移给武汉市企业实施,可以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按照不低于30%、不超过70%的比例,一次性奖励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移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采取股份制形式实施转化的,可将技术成果形成的股权,按照不低于30%、不超过70%的比例,奖励给技术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技术成果转移有突出贡献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