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学生想创业请先了解扶持政策

2012-12-13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3大学生想创业请先了解扶持政策 ”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3大学生想创业请先了解扶持政策

 “毕业后创业去”,这是时下不少心怀抱负的大学生,对未来人生的一个全新规划。但创业并不是拍脑门,事先充分做好功课,尤其是了解当前政府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显得尤为必要。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还真不少,并就创业大学生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

办工商执照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毕业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

创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文件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吸纳人员就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从事节能环保项目有何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和从事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

大学生创业享受首次创业补贴政策如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创业房租补贴政策如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创业者租赁符合条件的创业场地开展创业活动,吸纳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的,财政给予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房租月补贴金额按当年度每吸纳1人100元的标准确定,年度房租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0〕18号)规定,对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每人最高为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