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
今年,我区相继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提升创业园区(基地)孵化功能的实施意见》3个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促进创业就业政策体系。
其中,《促进就业规划贯彻意见》确定了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就业与开发
人力资源相结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促进相结合、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发展。提出到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350万人(次),其中稳定转移为产业工人10万人以上。新培育小企业7500家、新培养小老板7500名、创业新增就业岗位75000个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郑建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明确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和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家庭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职 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习。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开展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另外,《
创业园区孵化功能提升意见》从园区(基地)类型、孵化期限、认定办法、申报程序、资金补贴、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一级示范园区由自治区一次性补贴当年建设资金150万元,二 级示范园区由自治区一次性补贴当年建设资金100万元,三级示范园区由自治区一次性补贴当年建设资金 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