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财税政策优惠解析

2012-12-11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财税政策优惠解析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财税政策优惠解析

 : 首先,在高校毕业生还未毕业前,一般需要去企业见习或者实习,而见习单位支付的见习补贴允许企业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若计入基数,见习单位需要为这笔见习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俗称的五险),这样企业的成本会增加,降低了企业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同时,这笔见习补贴,允许企业计入成本费用,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其次,还有直接对应缴纳税金的减免政策。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成立3年内,每年可扣减应缴纳的税金8000元,扣减的顺序是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当年实际缴纳的税金小于8000元的,最多减免实际缴纳的税金,优惠政策是没有空额可以吃的。

还有一条政策不是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但是新成立的企业如果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按照税法规定,如果计算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数小于等于3万元,那么所得数减半计算,并按照20%的税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如何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果公司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可带着以下材料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1.减免税申请;2.《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