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上海:5方面为创业人才“筑巢”

2012-12-06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关注上海:5方面为创业人才“筑巢” ”一文,供大家参考!

关注上海:5方面为创业人才“筑巢”

 上海出台扶持对千人计划创业园的政策 5方面为创业人才“筑巢”

上海“千人计划创业园”政策信息昨天发布,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将在产业发展、融资和生活安居等5方面加强对千人计划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

产业发展:500平方米办公场地免费用3年

在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保局等15个市委办局和奉贤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建设上海千人计划创业园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产业发展政策被列为首位。

■对于在创业园创新创业的“千人计划”人才,创业后3年内可免费使用奉贤区政府提供的500平方米以下办公和研发场所或1000平方米以下生产场地。

■符合条件的“千人计划”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进口研发仪器设备和购买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时,按有关政策将可以获得支持。入驻创业园的各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符合规定的,还可享受市总部经济的相关奖励政策。

融资扶持:1亿元创业基金引导投资

调研显示,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深度创业和二次创业的首要困难。为了突破这一瓶颈,《意见》提出了重视创业基金引导、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利用资本市场助推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奉贤区设立了“千人计划”人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投入1亿元用于支持创业园内的“千人计划”人才创业。政府鼓励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创投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予以支持。

■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符合创业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机制,加大对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比如,推广应用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保证保险贷款等融资业务。鼓励创业园企业对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经管人员采用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给高层次人才以激励。

生活安居:解决创业园人才的住房需求

上海引才育才,服务是基础性工作。中央“千人计划”启动后,上海就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等生活待遇,明确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意见》明确,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通过新建、配建和改建,多渠道建设和筹措人才公寓及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创业园人才的住房需求问题。在创业园工作的“千人计划”人才,在沪暂无住房的,可从进入创业园工作起3年内免费居住由奉贤区政府提供的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房。

■在创业园创办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的“千人计划”人才以及与创业园该类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具备3个条件之一的优秀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购房条件的,可以按市场销售价的60%申购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奉贤区人才公寓一套,超出面积由个人按市场价购买。

■符合申报购房优惠条件的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人才,不申购奉贤区人才公寓房但在奉贤区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中央“千人计划”人才或相应高水平海外领军人才给予每人200万元的购房补贴、上海“千人计划”人才或者相应高水平海外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购房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