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013大学生创业享受7项政策

2012-12-06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常州2013大学生创业享受7项政策 ”一文,供大家参考!

常州2013大学生创业享受7项政策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日前正式出台了旨在鼓励和扶持更多青年大学生创业的《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在3年内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完成创业意识培训30000人,创业培训6000人,扶持大学生创业3000人,其中创办企业的不低于1000人,带动就业10000人。

扶持对象

《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和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

出资要求放低

大学生申请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落实和兑现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扶持

各级政府、社会机构、在常高校等要积极利用所属的房产、场地,建成一批大学生创业园。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市财政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两年内由创业园为其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市财政按每年18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9000元。通过跟踪评估,对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正常运营1年以上、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项目,经认定可给予10-30万元的专项资助。

保险补贴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当年新招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按规定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贴息

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5-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和大学生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最高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

带动就业奖励

对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可申请2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和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另外,还推出培训补贴、征集创业项目、杰出创业人才培育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