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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13年:留学人员创业最高获百万启动资金
留学人员在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项目经专家评定,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可以获得2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启动资金。8月31日,中山市出台了《广东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对创业园的管理机构以及职责、留学人员入园的扶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新入园企业可申请启动经费
记者从近日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中获悉,在广东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初期,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给予创业园管理办公室50万元经费补贴。新入园企业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工商注册信息(属新迁入的)后的3个月到1年内,可申请启动经费。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项目可行性和产业化前景等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基础上,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认为有资助必要的,将一次性或分期给予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启动经费。
此外,留学人员及其创办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和《中山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中委办〔2011〕46号)所列优惠政策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适用,不重复享受。
据了解,暂行办法从8月31日起实施,已实施的其他办法与该办法规定内容不一致的,按该办法执行。
热点问答:
记者查询获悉,在2007年9月,中山曾出台《中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而本次新出台的《广东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与早前的管理办法相比,有何不同?为此,本报记者昨天下午专访了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李全庆。
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与原有办法相比有何不同?
答: 早前的管理办法虽然孵化了不少项目,当中关于优惠的政策不少,但由于门槛高,所以能让留学人员享受到资金补贴的不多。对于留学人员而言,创业项目启动时更需要得到资金的扶持,因此,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在政策上更着重对启动资金的扶持力度,也降低了享受优惠的门槛。
问:暂行办法称将对申请启动经费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集中评审时间有何规定?
答:目前的初步设想是每个月对申请的项目集中进行一次评审,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集中评审一次,但如果申请的项目数量比较多,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评审,不排除一个月开展两次集中评审,以便让项目尽快确认是否获得经费的资助。
问:目前出台的是暂行办法,什么时候会有更详细的操作细则或者办法出台?
答:预计最快在本周内可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