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小额贷款推新政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2012-11-29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3年小额贷款推新政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一文,供大家参考!

13年小额贷款推新政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小额贷款推新政

●贷款受惠范围扩大 ●享受贷款次数增加 ●贷款额度大幅提高 ●拓宽反担保方式

2002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开展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通知》至今十年,在这十年间,小额贷款政策经历三次较大调整。今年,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环境下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7月我市劳动就业局再次推出了小额贷款新政,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新政策在继承以往好的政策基础之上,还在受惠范围、享受扶持次数、贷款额度以及反担保方式上有很大突破,更有利于推动全民创业,带动和稳定更多的人实现就业。

贷款受惠范围扩大

新政明确规定扶持创业者年龄扩大为18至60周岁之间,这样规范的界定使得新政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扩大了扶持范围。

在个人创业上,2002年的《通知》扶持的对象仅局限于国有企业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小部分群体,为了适应新形势,扶持对象扩大到下岗职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各类个人创业人员。

在集体创业上,扶持的机构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合作社、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

享受贷款次数增加

二次扶持后可享受再次扶持

对原已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各类创业者和经济实体,视其带动就业人数、归还贷款、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再扶持。而在以往的政策中,对于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且信誉良好 的创业群体,可对其提供二次扶持,但是二次扶持亦是其最终扶持,无法再进行扶持。实行再扶持标志着我市创业群体在其创业生涯中可多次享受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更有利于其扩大规模,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带动更多就业。

此外,获得再次扶持的条件放宽,以往二次扶持要求创业者和经济实体经营扩大和带动5人以上的就业人数,如今创业项目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也可获得再次扶持。

提高了贷款额度

个人初次贷款最高可获得10万元

据悉,此次新政推出最受关注的要数大幅度提高的贷款额度。其中,个人初次贷款最高限额由此前的5万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08年规定的20万提高到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06年规定的100万提高到400万元。

其中,个人初次贷款标准得到统一。在此之前,一般情况下,个人最高可贷款5万元,下岗职工妇女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7月份起,个人初次贷款标准统一到10万。

拓宽了反担保方式

在现有反担保的基础上增加了申请人互相联保、不动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反担保方式,大大方便我市各类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

为了更好地服务创业、就业人员,市劳动就业局开通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同时市民可拨打市小额贷款担保热线822100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