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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
为进一步做好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本月起,陕西省将施行《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取代以前施行的《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这一办法对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从本月起,陕西省小微企业最高可以申请到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个人贷款最高10万
新《实施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小额贷款。
借款人申请小额贷款应当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且不低于经营项目所需资金的30%;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证照齐全;有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个人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
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逾期不展期。
小微企业最高可贷400万
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小微企业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在100人以上的,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实施办法》中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途径给予了详细的说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填写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对审查合格的,连同相关资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复核。
经办银行根据相关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而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则根据其实际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借款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取得的小额贷款,其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贷款所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中省财政承担37.5%,市级财政承担12.5%)。
另外,新办法中,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首次被明确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但广告业、网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