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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主张先创业缓付注册资金
内资企业“零首付”注册登记,股权质押可获融资贷款,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系制度……温州市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总共31条,希望借此帮扶小微企业走出融资难、转型难等发展困境。
股权质押可获融资贷款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要解决的诸多问题中,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一直是当中重要的一块。
上述《意见》中,首先便提及了“围绕资本资源利用,帮助解决融资难题”。
到底怎么帮?支持企业利用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贷款,便是其中一条。
也就是说,企业既可以把股权质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也可以把股权质押给典当公司、担保公司、创投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小额贷款公司。
如果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在当地政府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登记了,也允许将股权质押给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除此之外,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工商部门还将积极引导企业利用专有技术、股权、债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新型出资方式,将非货币出资方式具体化和扩大化,帮助企业拥有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零首付”可办公司,现在已有第一家
“利用资本资源”这块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内资企业可以“零首付”注册登记这条。
按照规定,内资企业在注册登记时,首期通常至少需要缴纳20%的注册资本。
而温州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在《意见》中提出,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
这也意味着,企业可以借此获得一段时间的资金“缓冲期”。
当然,“缓冲期”是有期限的。“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意见》发出第二天,温州首家注册资本“零首付”的公司,便在鹿城工商分局核准下成立了。温州佳而威服饰有限公司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幸运儿。
住宅可以直接作为经营场所
这则《意见》是今年4月26日下发的,除了“利用资本资源”,还包括“挖掘住所资源、深化帮扶资源、拓展政策资源和放大名称资源”这几大块,细化下来共31条。
比如,“挖掘住所资源”的内容包括,“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企业,不开展实体经营(含仓储)的,允许其利用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直接作为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等。
“深化帮扶资源”则提及,“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系制度。采取普遍发展、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的办法,建立骨干民营企业联系点,实行定期联系制度,根据企业的需求和意见,制定定向扶持帮助方案,依法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等。
“拓展政策资源”包括,“出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鼓励扶持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及“支持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等。
“放大名称资源”包括,“企业名称可以不受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排列顺序的限制,只要不与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不致引起消费者误解、不涉及到禁止条款或不良文化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形,均允许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