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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可获资助 创业专项资金10万元等
厦门将给来厦创业的留学人员派发“红包”。10月25日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助办法》开始施行,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来厦门市创业。
扶持资金资助主要形式有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资助、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留学人员场地租金减免、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等。
留学人员创办并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经受理机构评审通过,可获得10万元专项资金。
入驻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或其他落地园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租用的用于研究开发和生产的厂房,可享租金优惠:第一年规定面积内免交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市场价的50%和80%交纳租金。
高层次留学人员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性科技型企业,可获得不低于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该启动资金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应已开始正式运营六个月以上,并且已投入的运营费用(装修、人员工资除外)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企业正式员工10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