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20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级创业城市和充分就业城市,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按照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确保接收高校毕业生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以实施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不断推进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33号)精神,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力争每年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1000家以上、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200个以上、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确保实训大学生4.5万名以上,见习训练大学生5000名以上。
(一)培育大学生创业企业成长。
实施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敢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学生作为培育对象,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356”工程和EMBA、MBA等高层次进修学习。依托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办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进一步完善创业导师制,扩大市、区两级创业导师队伍,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导师带徒”制度的创业推动作用。发挥高校教师在培育学生创业人才中的积极作用,鼓励高校教师利用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携手大学生创办企业。
(二)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
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继续推进大学生企业实训、创业培训、职业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实训、文化创意人才培训、商贸服务业人才实训和旅游业人才培训等实训项目,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在继续认定市级创业实训基地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加强对各类大学生实训基地的动态管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多渠道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搭建高校毕业生和实训见习单位的互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