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2012-11-05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2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2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0日

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宁委发〔2012〕33号)精神,细化落实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措施,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区(县)分别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创办”),负责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市“大创办”负责本细则实施的总体统筹协调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按照《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制订促进大学生创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逐级分解,强化工作责任考核,确保青年大学生创业目标顺利完成。

第二章 政策兑现和办理流程

第三条 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的申领与办理

(一)申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2、有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并基本可行的。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创业项目意向计划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市、区(县)“大创办”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服务专门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或意向注册)所在地区(县)统一受理《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的申领和审核发放,并为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海外留学青年大学生在宁自主创业申领《创业证》,在市“大创办”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青年大学生创业凭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第四条 优秀创业项目遴选与评估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创业项目者必须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

2、创业项目符合“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导向,经营模式新颖、具有可行性、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或商业发展前景较好。

(二)申报受理

在市、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南京大学生创业网”(www.studentsboss.co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