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和公租房的申请与办理”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场地和公租房的申请与办理
创业场地和公租房的申请与办理
(一)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需要提供创业场地扶持的,可向市、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大创办"提供免费推荐入园等服务,对入住创业园区的项目,由大学生创办企业纳税属地区县(开发园区)按规定提供免费场地或租金补贴。
(二)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可凭证向特别社区申请优先安排公租房;在紫金特别社区外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可凭《创业证》向纳税属地区(县)"大创办"提出申请,由市、区(县)公租房管理部门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