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扶持的申请与办理”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扶持的申请与办理
第七条 创业融资政策扶持的申请与办理
(一)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申请
1、个人贷款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2)申请人需办理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个人保证等反担保手续;
(3)申请人应有50%以上创业所需资金或资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行政审批手续。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南京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和《委托查询个人征信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籍证明、《创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计划书摘要。
2、合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申报材料
(1)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牵头人或合伙人持"组织就业协议书"及组织成员签名的"小额担保贷款还款责任承诺书"或"合伙协议书";牵头人与组织成员的户口簿、房产证、《创业证》、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办理
符合小贷申请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携带申报材料向创办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大创办"服务窗口提出贷款申请,报市"大创办"审核,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约定贷款期限。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最高可分别申请小额担保贷款10万元和50万元。
4、贴息办理
凡符合上述小贷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小贷贴息,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办理流程可在"南京大学生创业网"查询和下载。
(二)创业融资配套资金申请
凡持《创业证》人员,以创业项目为平台获得省以上专项资金支持和社会风险投资的(已享受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除外),可以凭融资的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大创办"提出政府无偿配套资金支持申请。
市"大创办"经审核确认后,报市财政部门按单个创业项目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的1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创业小企业商业贷款贴息申请
1、申请条件
(1)青年大学生创办的小企业可在南京市各存款类金融机构申请小企业商业贷款,还本付息后申请政府贷款贴息需符合以下条件:企业招用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含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企业在职人员总数的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贴息时,新招用人员中实际用工满1年以上的人数仍然保持在当时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