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和创业培训补贴

2012-11-05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和创业培训补贴 ”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南京市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和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指导站和创业培训补贴

(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补贴

1、指导站建设标准

鼓励在宁高校结合大学生创业园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指导站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建有专门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室,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指导站的日常事务,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且在培养发掘有创业潜能的在校大学生留宁创业效果显著。

2、补贴流程

大学生创业指导站符合建设标准的,向市"大创办"提出补贴申请,由市"大创办"进行实地考评,经认定符合规定要求的集中报市财政局核拨经费补贴,按每个达标站5-10万元一次性拨付到相关学校。

(二)大学生创业培训

持《创业证》的青年大学生参加有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每人可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1、培训模式

由市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机构。中标培训机构在签订工作协议后成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增强他们的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2、培训流程

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到定点机构报名,定点机构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培训。参训学员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培训过程督导制度,定点机构应按工作协议约定开展工作,如有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培训资格。培训学员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3、补贴标准与经费拨付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参加培训的学员个人先全额垫付培训补贴费用,由定点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方式预收。培训合格的学员自领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实现创业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六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学员在培训合格后一年内可向市"大创办"提出申请(也可由定点机构代理),经审核并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市民卡。

(三)大学生创业实训

1、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持《创业证》的南京户籍大学毕业生,每人可享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实训。已参加创业实训的,实训期内不得再享受由政府补贴的其他培训项目。

2、实训模式

符合条件的学员在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实训期为3-6个月,由政府每月给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学员在实训期间进行实岗实训,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实训基地要做好实训单位和实训岗位申报、带教方案制定、实训学员资格审核、创业培训、跟踪指导、补贴费用申报、效果评估等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跟踪回访制度并建立相应台帐。

3、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参加实训的学员可享受每月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贴,开展创业实训工作的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实训基地享受服务费和实训费补贴。经市"大创办"审核,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向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创业实训基地发放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