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南京“科技九条”出台 科技创业潮涌金陵

2012-11-05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南京“科技九条”出台 科技创业潮涌金陵”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南京“科技九条”出台 科技创业潮涌金陵

144位高校教师走出校门创业;1480名大学生正在创业园里为创业梦想而打拼;12所高校已经出台或修改推动成果转化鼓励师生创业的新政策;1050名“321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成功引进;20个紫金科创特区、7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7家大学科技园启动、776家科技企业正在园区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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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正月初九,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的《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技九条”),仿佛那只扇动了一下翅膀的蝴蝶,在南京引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科技创业春潮——

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

允许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按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其余出资两年内缴足。

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中,将市、区(县)属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团队。

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首购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内设立的科技创业型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首购首用单位给予适当的风险资助。

鼓励在宁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到南京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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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南京各高校、科研院所、国防科工企业负责人被南京市委、市政府请到紫金山麓的国会大酒店,参加恳谈会。

会场外春寒料峭。“当我仔细看完了这千字‘科技九条’时,感受到的是春风扑面。” 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乔旭说。

和乔旭一样,会场上每个人都意识到,这短短千字,对阻碍科技创业的种种制度瓶颈做出了大胆的破冰和改革——“南京科技创业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