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2甘肃:六类人员创业 可领政府补助”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2甘肃:六类人员创业 可领政府补助
“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甘肃省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明确提出我省将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一段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人事关系和其他待遇,具体内容可由其本人与原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但离岗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离岗期满或者离岗期间,本人不愿回原单位的,按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及相关手续。
【初始创业】
六类人员 可获当地政府创业补助
1.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创业,凭其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可一次性申请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4.享受最低社会保障人员初始创业,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城市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2个月低保待遇,农村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6个月低保待遇;
5.对初始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6.对“4050”(4050人员是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劳动者)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和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鼓励创业】
降低创办企业注册资金“门槛”
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一段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人事关系和其他待遇,具体内容可由其本人与原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但离岗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离岗期满或者离岗期间,本人不愿回原单位的,按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辞职及相关手续。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所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部分按原经费来源渠道解决。
放宽自主创业人员工商注册条件,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等行业术语。允许自主创业人员在不同的地点申办两个以上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归国留学人员在甘肃申办有限责任公司,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或护照直接注册登记,并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降低创办企业注册资金“门槛”,对初始创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允许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简化创办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手续;对新创办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在2014年12月底前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照企业实缴地方税额的一定比例,由当地财政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城镇临时开辟的创业街(路)、创业市场,乡镇创办的农村集贸市场,群众进场摆摊设点,不收任何费用。
<p>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2甘肃:六类人员创业 可领政府补助”一文,供大家参考</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2012甘肃:六类人员创业 可领政府补助</stron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