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贷10万元

2012-06-08

 7日,聊城市小额担保贷款协议签约暨贷款发放新闻发布会举行,6家企业和创业个人申请的贷款获得发放。记者了解到,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新增发放额达到1.02亿元。

7日上午,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之燕、聊城市财政局局长马骏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行长鲍峰签署聊城市小额担保贷款协议后,六家企业和创业个人获得贷款支票。

据悉,2011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68万元,是2004年发放额的3倍,创历年最高水平。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47万元,同比增长323%,发放速度明显加快。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到位担保基金1661万元,是2004年基金总额的5倍多。自2003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00多万元,扶持1600人成功创业,带动8000多人实现就业。根据今年的目标,全市小额担保贷款新增发放额达到1.02亿元,扶持带动就业5100人以上。

记者了解到,在贷款额度上,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可达8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创业地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万元。符合申请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人均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10万元,最高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的50%;经认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等八类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高贷款额可达200万元,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可达300万元。

贴息方面,对个人申请属于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包括按规定执行的利率上浮部分产生的利息。微利项目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小卖部、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对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同级财政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