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出台创业扶持新政策 给予扶持期

2010-12-16

近日,我市建立全民创业培育点、创业型示范企业授牌制度,新出台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全民创业深入开展,确保广大创业者创成业、创大业。

全民创业培育点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创业第一年实行试营业管理,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免费为其代办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手续。对确定的创业培育点,我市给予三年发展扶持期,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免交管理、登记、证照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优先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确定的创业型示范企业,我市将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优先推荐参与全市银企对接活动;在用工服务上给予重点倾斜,根据企业需要,开设专场招聘会,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并免费为其职工代表提供技能培训。同时,创业型示范企业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可预约提请有关职能部门上门办理有关事项。

我市对全民创业培育点严格实行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检查、不准推诿扯皮“三不准”制度,确保创业者经营不受干扰,促进各职能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为确保全民创业深入开展,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市优化办设立举报电话3177110,市创业办设立举报电话3191351,接受创业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