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多项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

2010-12-08

近年来,南京结合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出台多项财政扶持政策,大力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一是大学生毕业见习政策:大中专毕业生到见习单位见习每月给予最低工资的60%生活费,给予见习单位实训费补贴100元/人/月,给予中介机构跟踪指导服务费100元/人/月,补贴学生参加商业保险5元/人/月。二是大学生培训政策:本市新生劳动力参加政府补贴的等级类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不低于市核定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其中,对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的新生劳动力,按市核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给予一次性鉴定补贴。三是困难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单位安置困难家庭毕业生三年内给予300元/月岗位补贴以及全额补贴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困难大学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补贴其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四是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有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微利项目财政全额贴息,对非微利项目财政贴息50%。五是创业租金补贴政策:对于进驻创业基地的创业人员或实体,生产运营正常的,根据带动本市户籍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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