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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2
五、招生对象:
1. 小学: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 初中:2016年的小学毕业的学生;
六、 报名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一)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籍本上;学生父母已办理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报名时需提供“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
2.初中报名时需提供“三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
(二)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小学需提供“五证”,初中需提供“四证”:
(1)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2)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
(3)学生的出生证明(小学)
(4)学生的居民户口簿
(5)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重点对肝炎和结核的筛查)(小学)
(6)小学毕业证(初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第一、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
第二、父母双方名下在忻州城区均无房产的。需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和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第三、孤儿。需提供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学生及父母户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租赁我校服务范围内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小学需提供“九证”,初中需提供“八证”。
(1)2015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
(2)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学生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
(4)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名下在忻州城区内的“无房证明”
(5) 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的票据
(6) 居民户口簿
(7)学生的出生证明(小学)
(8)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重点对肝炎和结核的筛查)(小学)
(9)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10)小学毕业证(初中)
(四)学生及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在我校服务范围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小学需提供“七证”,初中需提供“六证”:
(1)学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2)房屋产权(所有)证
(3)居住证
(4) 居民户口簿
(5)学生的出生证明(小学)
(6)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重点对肝炎和结核的筛查)(小学)
(7)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8)小学毕业证(初中)
(五)学生及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租赁我校服务范围内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小学需提供“十证”,初中需提供“九证”。
(1)2015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
(2)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学生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
(4)居住证
(5)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名下在忻州城区内的“无房证明”
(6) 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等费的票据
(7) 居民户口簿
(8)学生的出生证明(小学)
(9)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重点对肝炎和结核的筛查)(小学)
(10)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11)小学毕业证(初中)
(六)未办理房产证的小区,另需提供:
(1)购房合同
(2)交全款票据
(3)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费发票
(4)由物业或开发商集体提供市政府、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税收材料
以上所需要的证件、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八)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小学需提供“五证”,初中需提供“四证”
(1)学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忻府区劳动局出具的《劳动(聘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2) 居民户口簿
(3)学生的出生证明(小学)
(4)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体检表(重点对肝炎和结核的筛查)(小学)
(5)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6)小学毕业证(初中)
八、招生具体办法
1.2016年7月26日,在我校校园网、教育局网、学校门口公告《招生简章》。
2.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8日,登记、收集材料、审验资格。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学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我校校园网和其它平台下载,或到学校领取《忻州市第十二中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填好后,连同所需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
3.审验《忻州市第十二中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所需材料合格的,学校招生办公室填写《城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报名表》并生成电子版,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
4.有疑难问题须由学校招生领导组研究决定。
5.重大事情由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九、招生联系电话
小学部: 赵校长:13014391148 崔老师:13453005208
初中部: 赵校长:13835066797 李老师:18235007668
监督工作组:张书记 13453007548 杨老师:13935030084
信访接待组:陈老师:13623508890
2016年忻州市第十二中学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具体招生事项安排一定要提前掌握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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