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3-28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报会商工作机制
要建立由教育、公安部门组成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通报会商机制。原则上,市、县级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报告党委、政府,着力推动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乡(镇、街道)中心校、公安派出所、学校负责人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强化信息通报会商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通过及时沟通信息、共同会商对策、整体协调联动,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五、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
1、要坚持校园督导检查工作常态化。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公安派出所每月要至少开展一次对所属学校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区教育、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通过采取明查暗访、抽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滚动检查,并及时在县区范围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区的检查通报情况要积极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将适时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导。
2、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岗位工作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推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建立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和追究。
4、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公安机关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公安部门各级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驻马店中小学安全防范意见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为了学生们的安全,各单位一定要遵照执行~
标签:中学资讯
威廉希尔app (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