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学年浙江金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qiyan

2016-03-28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评选市级三好学生的规定,现就2015学年浙江金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范围为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毕业班学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班学生。

二、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初步掌握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和科学的思想方法;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2.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而奋发学习,综合素质优秀,各科成绩优秀,并在某些方面如研究性学习、专项特长、创新项目等有突出的成绩,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坚持锻炼身体,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社会生活能力。

三、评选名额

市级三好学生名额按今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的千分之八评选。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有关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名额,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等额推荐市级三好学生(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文公布)。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使师生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在评选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评选办法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的过程。被推荐人选要在所在学校单独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

2.三好学生人选填写《金华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4),各单位填写《2015学年金华市三好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于4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其中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普高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直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报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逾期及材料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上报材料包括书面的名册(一式2份)、登记表(一人2份)和市级三好学生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一人2份),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有关表格可从金华教育网下载。

联系人:刘旭新;联系电话:82469586;电子邮箱:857620815@qq.com。

附件:1.2015学年全市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2.2015学年市直属学校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3.2015学年金华市三好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4.金华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5.金华市三好学生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

点击下载》》》附件1-5

关于做好2015学年浙江金华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有意评选的学生赶紧来看看吧~

标签:中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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