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历史教案: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的成立

编辑:

2014-08-29

教法建议

关于“中华民国的成立”

教师应讲清基本历史要素,时间:1912年1月1日;地点:南京;国旗:五色旗(红黄兰白黑——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公元纪年(1912为中华民国元年):成立临时参议院。

重点讲解中华民国的性质是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主体的革命政府。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南京临时政府的人员构成、从南京临时政府采取的革命措施以及颁布了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三个方面来分析。同时指出,革命政府没有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关于“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建议教师边设问,边讲述:首先,关于辛亥革命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确定革命性质的标准:由哪个阶级领导?推翻哪个阶级的统治?建立哪个阶级的专政?其次,关于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可根据教材内容分析,从三个方面:国内政权和政治体制的变化;人民的权力和观念;社会经济的发展;可以适当提示其对国际社会的影响。最后指出辛亥革命的教训:辛亥革命的失败不仅体现在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更主要地表现在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任务,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并没有改变。进而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是行不通的。

关于“南京临时政府对待帝国主义的政策和态度”

教师可以补充指出:革命党人所采取的措施中的局限性: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帝斗争,在《告各友邦书》中,承认清政府与帝国主义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继续有效。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重点:武昌起义和中华民国的成立,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教学难点: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可设问:有一个人被称为:(1)中国国民党"国父";(2)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3)20世纪中国三大伟人之一。你知道他是谁吗?教师指出:孙中山领导了中国近代史上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

讲授新课

一、武昌起义

1、武昌起义

面对轰轰烈烈的四川保路运动,清政府惊恐万状,急忙调动湖北新军入川镇压。这就造成湖北守备空虚,为湖北革命党人提供了发动起义的绝好机会。湖北地区,革命基础较雄厚。当地16000多名湖北新军中,参加革命组织的占2/5。这为革命党人发动起义积蓄了力量。

1911年9月底,他们在武昌设立起义总部,布署起义。10月9日,因革命党人不慎,起义计划泄露;次日,起义总部又被破坏,军警到处搜捕革命党人。在失去指挥机关的紧急情况下,革命党人自行联络,自发起义了。经过一夜激战,起义军占领了武昌。接着,驻汉阳、汉口的新军也先后起义,革命在武汉三镇取得胜利。因为这一年是旧历辛亥年,故历史上称这次革命为辛亥革命。

2、湖北军政府成立和各省的响应

10月11日,武昌城内的战斗一结束,起义军就成立了湖北军政府,推举新军将领黎元洪做都督,宣布废除宣统年号,建立中华民国,并签发安民告示。

武昌起义后各省纷纷响应,全国一半以上的省份宣布独立。清政府陷于土崩瓦解的局面。

二、中华民国的成立

1、中华民国的成立(1912年1月1日)

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随着武昌起义成功和各省的纷纷响应和独立,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共和政府。1911年12月,各省代表齐集南京,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选黎元洪为副总统。1912年元旦,孙中山赴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并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交待民国纪年与公元纪年的关系,并举例说明其换算方法)接着,又成立了参议院。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南京临时政府建立起来了。

2、《临时约法》的颁布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颁布了由参议院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展示《临时约法》的史料)(并阅读约法的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它规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政府组织机构和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利,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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