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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1
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我们要振作精神,下苦功学习。小编准备了最新七年级语文知识点伤仲永,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文题中的“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为什么要“伤”仲永呢?留给读者一个悬念,引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和兴趣。同时也暗示了文章的主题,给文章奠定了感情基调。
文章先叙后议,开始用见闻录的方式,依次写了方仲永从5岁到20岁之间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接着,作者借事说理,阐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作者采用了寓理于事、欲抑先扬、对比鲜明的写作方法,语言精炼,说理深刻,启人心扉。
重难点句子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文章以褒扬之笔描写方仲永是“受之天”的天才。异在不学而能书。这是罕见的天赋之才。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这句话写出了其父为了图利,并不考虑儿子的前途,每天带着儿子到处炫耀牟利。“不使学”三字是全文的关键,为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了方仲永命运变化的根本原因。
3.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这句话在前面充分叙述方仲永由神童变为庸人的基础上,进入议论。点出了方仲永天资出众,而后来又“泯然”为众人的原因,既总结了前面的故事,又是揭示道理的前奏。
重点段落
1.第①段“世隶耕”三个字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也是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
2.第②段开头“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
起过渡作用。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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