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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同学们,从投影的内容可以看出,“一国两制”有它特定的涵义:第一,实行“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第二,实行“一国两制”,是指在中国大陆和台湾、港澳地区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各方面有根本的、重大的区别。第三,实行“一国两制”,国家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第四,实行“一国两制”有宪法和法律保证,在一些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性。
[教师过渡]“一国两制”的提出,刚开始是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但是首先在香港问题的解决上得到了验证。不久,澳门问题的解决也证明了它确实是一个伟大的构想。下面我们就来学习本课的第二个问题。
[板书]二、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1.中英、中葡联合声明的签署
[教师引导]请同学们看课本上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的论述。
[学生看书]……
[教师讲解]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政府开始通过外交渠道试探我国对香港问题的基本态度。因为,从法律上讲,港英政府无权批出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新界”的土地契约,也无权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对“新界”进行管制。这个前途不明朗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这不仅会使港英政府的财政收入大为减少,而且会对香港经济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为此,英国政府在70年代末就多方试探我国政府对香港前途的立场和态度。1979年3月港都麦理浩访华,首次向中国政府提出,英国希望中国在1997年以后继续租让“新界”的问题。不久,中国外交部正式答复麦理浩:中国要收回香港。麦理浩黯然而归。此后英方不断派遣官员与中方上层领导人接触,但始终未能摸透中国领导人的真实意图。1982年4月,前英国首相希思作为撒切尔夫人的特使来到北京,希望就香港的前途与中国政府达成个协议。这时,我国政府认为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趋于成熟。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应邀访华,开始同我国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进行讨论。我国领导人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立场主要有两条:一是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能再晚;二是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在此前提下,中英两国政府同意通过外交途径继续进行磋商。从此,中英两国开始了关于香港问题的外交谈判。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是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到1983年6月,双方就会谈议程和其他程序问题达成了协议。在这个阶段双方主要争执点是前面已提到的那三个不平等条约。撒切尔夫人认为,按照国际法的惯例,这三个条约至今仍然有效。1997年,中国只能收回租借出去的新界的主权,香港岛和九龙应另当别论。对此,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没有回旋余地,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中国在1997年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和九龙。如果中国在19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8年后还不能把香港收回来,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待,甚至不能向世界人民交待。”小平同志还说:“中国政府在作出收回香港决策时,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到了我们不愿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中国希望和平收回香港,谈判收回。如果谈不成,中国也要收回。”
由于在主权问题上争执不下,谈判一度难以进展。然而结束殖民主义已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面对崛起的中国,英国最后还是采取了比较明智的态度。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致函我国领导人,表示:只要英国政府和中国政府之间能够就香港的行政管理安排达成协议……我就准备向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的主权回归中国。双方随后于同年6月就谈判的程序问题达成了协议。
第二阶段是从1983年7月到1984年9月。在这个阶段谈判中,英国方面虽然不再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却企图以主权换治权,主张1997年以后继续发挥英国在香港行政管治中的作用。对此,我国政府仍然寸步不让。因为主权和治权是不容分割的。为了防止英国人将谈判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根据小平同志的指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希望在明年9月之前,也就是1984年9月之前能与英国达成协议。如果届时还达不成协议,中国政府将单方面宣布自己对香港的方针政策。在22轮谈判中,经过反复较量,英方不得不接受中国提出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案,放弃了对香港治权的要求。中英谈判历时两年,终于取得了重大突破。1984年12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关于香港问题的签约仪式,中英两国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即《中英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了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起,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届时将香港交还中国。中国收回香港主权后,中国政府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政府管辖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教师概述]1984年香港问题解决后,澳门问题即提上了日程。1986年6月,中葡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开始。1987年4月13日,《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签署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两国总理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联合声明文本上签字,邓小平亲自出席了签字仪式。《联合声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声明,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教师引导]中英和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经过平稳过渡,两地终于按时回归祖国。下面我们看回归的具体过程。
[板书]2.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
[教师引导]请同学们看课本上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叙述,了解当时概况,并能根据收集的资料讲述当时的情景。
[学生看书]……
[投影显示]
[学生讲述][生甲]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标签:初二历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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